关于《天长市大通、安乐水库补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》的批复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2-20 1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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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长市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:

    你单位《关于对<天长市大通、安乐水库补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>审批的申请》收悉。项目代码2020-341181-76-01-036263。经审查,该项目符合相关法定条件,经研究,批复如下:

    一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总体意见

    (一)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2.55hm2

    (二)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

    (三)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:水土流失治理度为 95%;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.2;渣土防护率为95%;表土保护率为87%;林草植被恢复率为 95%;林草覆盖率为22%。

    (四)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。

    (五)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6.04万元。

    二、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《安徽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>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    (一)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书,做好水土保持工作,切实落实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。

    (二)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。

    (三)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,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,并按规定及时向天长市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。

    (四)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;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、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,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;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天长市水利局      

    2024年2月20日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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